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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關渡通識學刊》徵稿作業要點 2009.11.03第五期第二次編輯委員會修正通過
第一條 本刊為「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」發行之學術期刊,內容以通識教育及其相關主題為主。每年出刊一期,投稿截止日期為每年8月20日,出版日期為12月31日,主題特刊經編輯委員會通過後,可視需要發行。
第二條 本刊園地公開,以通識教育相關之「研究論文」為主,兼及「議題探討」,歡迎投稿。
第三條 撰稿原則與格式 1.來稿請用與Microsoft Word相容之系統編輯,格式請以APA 或MLA格式為準,文稿請橫式書寫。 2.本刊以中英文稿件為限,中文稿以二萬字(含註腳)為上限,英文稿以一萬字為上限。 3.來稿請附:中英文篇名、中英文摘要(中文摘要限300字以內;英文摘要以500字為限)、中英文關鍵詞(五個為限)。
第四條 本刊恕不退件,請自留底稿。來稿請包含:論文紙本一份、電子檔光碟片,標明「關渡通識學刊稿件」寄送至「112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 關渡學刊編輯小組」,或以電子郵件方式投稿,信箱為:tnuakd@gmail.com 聯絡電話:02-2896-1000#3643
第五條 本刊審查採雙匿名制,文稿中請避免留下作者相關資訊。來稿請另紙(另檔)註明中英文姓名、服務機構、職稱、學術專長、通訊地址、電子郵件信箱、電話或傳真號碼。來稿之審查程序統一於每期截稿日後處理,並經編輯委員會決議後儘速通知作者審查結果。通過審查之稿件,於刊登後將致贈作者當期學刊三本,論文抽印本二十份,不另致酬。
第六條 本刊審查依「關渡通識學刊審稿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第七條 稿件內涉及版權部分(如圖片及較長篇之引文),請事先取得原作者同意,或出版者書面同意。本刊不負版權責任。來稿如有一稿多投,違反學術倫理,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者,除由作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外,兩年內本刊不再接受該位作者投稿。
第八條 來稿經審查刊登後,須請作者另簽署「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」,本刊保有非專屬授權,可進行紙本或電子期刊之編輯、重製、翻譯,或收錄於電子資料庫等學術相關用途。
第九條 本作業要點經學刊編輯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提送通識教育委員會院務會 議備查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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